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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可以建房吗)

百闻百科 2022-11-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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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在规划中起什么样的作用?

允许、有条件已经没有任何用途了,只是为了评审通过暂时划定的区域,等过几年,那些有条件全是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也不会削减为了弹性而划分有条件范围的用地区域了。一句话:允许有条件最终都会建成城镇用地!

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属性

有条件建设区内安排建设项目的,不得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区内土地用途。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后,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4个区域。

新土地法对有条件建设区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有条件建设用地

有条件建设用地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应严格论证,并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扩展资料

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条件建设区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什么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有条件建设区怎么画

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意愿来划定。根据查询有条件建设区相关资料得知,有条件建设区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意愿来划定。面积是城镇预留土地面积的50%。

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

1、如果不是增减挂钩,那么允许和有条件之间是需要对等置换的,就是说占了有条件的什么地类,允许区就要相应核减什么地类,增减挂钩的话当然问题就简单很多。

2、不同的地区可能政策上有所差异,有的地方只要是项目跨到有条件里,就视为不符合规划,是不给批的。

3、区域允许建设区: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4、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5、限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6、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

7、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不宜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确有进行建设必要时,安排的城镇开发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8、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不宜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确有进行建设必要时,安排的城镇开发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9、根据国力和地区经济条件的可能,确定规划的任务和目标。国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不少于15年。规划内容一般应包括:自然条件和国土资源的综合评价;社会经济现状分析和远景预测;国土开发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10、自然资源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步骤;人口、城市化和城市布局;交通、通信、动力和水源等基础设施的安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域;宏观效益估计;实施措施。

11、国土规划中应规定开发整治的规划指标,如耕地保有面积、耕地灌溉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沙漠化防治面积、盐碱化治理面积、森林覆盖率、水资源供需平衡、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及城市化水平等。上述内容可根据规划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扩展资料:

1、规划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科学为基础,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总体规划和总体安排。从大局出发,处理好部门、地区、部门、地区之间和地区内外的关系,兼顾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

3、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根据规划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和特点,结合规划区在全国的地位,充分利用规划区的优势,扬长避短。

4、开发与管理、保护相结合。资源开发利用必须满足保护资源环境的要求,使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

5、国土规划是一个地区比较长远、全面、综合的发展构想。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地区的发展条件,从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明确规划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6、确定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目标,对地区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作出总体部署,对资源产业化的重大项目和国土建设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并提出规划的实施政策和措施。

7、其基本任务是根据规划地区的优势和特点,从地域总体上协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关系,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地域经济的综合发展。

8、具体任务是:确定本地区主要自然资源的开发规模、布局和步骤;确定人口、生产、城镇的合理布局,明确主要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其相互关系;合理安排交通、通信、动力和水源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提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目标与对策。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土规划

百度百科-建设用地管制

百度百科-限制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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