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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同化制剂的种类有哪些?
蛋白合成类固醇 医疗用途:治疗严重的营养缺乏和骨质疏松,用于艾滋病患者、长期卧床不起的病人 和被严重烧伤者。 体育用途:促进肌肉的生长发育,与大剂量诺龙结合使用时,可消除使用者不希望出 现的副作用。 风险: 痤疮、多毛症、偏头痛、鼻子出血、腱炎(指肌肉肿胀而不是腱肿胀)、 肌肉破裂、前列腺癌、精神错乱,甚至是死亡。 蛋白合成激素 (deha) 医疗用途:防老化,自从黑通宁(即乙酰甲氧色胺,防老化激素)上市以来美国使用 此类药物成风。 体育用途:促进肌肉的生长发育。 风险: 像其他蛋白合成激素一样,可能会造成死亡。 蛋白同化制剂指,所有的合成雄性激素类固醇都有与睾酮相似的化学结构。这类药物除具有增加肌肉块头和力量,并在主动或被动减体重时保持肌肉体积的作用外,还具有雄激素的作用。此外,还可加快训练后的恢复,有助于增加训练强度和时间。但是,如果不同时进行系统的力量训练,服用这类药物就没有增长肌肉的作用。 蛋白同化制剂包括:1)合成代谢雄性激素类固醇(AAS),2)β2激动剂
哪些药属于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蛋白同化激素类:苯丙酸诺龙、葵酸诺龙、司坦唑醇、美雄酮。
肽激素类:人生长激素、人促红素、重组人促红素、促性腺激素。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
第三条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条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进口申请表。
(二)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三)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四)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进口药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
第五条因教学、科研需要而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应当报送资料。
拓展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进口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口的决定;对同意进口的,发给药品进口准许证;对不同意进口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种类有哪些?
1、蛋白同化制剂:盐酸克仑特罗、盐酸克仑特罗含片、克仑特罗膜、盐酸克仑特罗片、盐酸克仑特罗气雾剂、苯丙酸诺龙、十一酸睾酮、十一酸睾酮胶囊等。
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和减少氨基酸分解的特征,可促进肌肉增生,提高动作力度和增强男性的性特征。
2、肽类激素:促皮质素、生长激素、重组赖脯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促性腺激素、注射用绒促性素等。
肽类激素的作用是通过刺激肾上腺皮质生长、红细胞生成等实现促进人体的生长、发育,大量摄入会降低自身内分泌水平。
扩展资料:
蛋白同化制剂危害:
在生理方面,滥用蛋白同化制剂会引起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肝脏功能损伤、心血管系统疾患甚至引起恶性肿瘤和免疫功能障碍等等。在心理方面,滥用这类药物会引起抑郁情绪、冲动、攻击性行为,等等。此外,滥用这类药物会形成强烈的心理依赖。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滥用问题伴随着现代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而出现并日趋严重,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美的渴望和健身运动的普及而向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领域蔓延。一方面,滥用此类药物的人员越发普遍;另一方面,滥用者的年龄亦日趋减小,严重威胁着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肽类激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蛋白同化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