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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3、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4、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5、都应当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信用、权责统高效便民。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道路交通的基本原则,即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它旨在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明确规定了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管理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控制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对违法执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方便群众的原则,即便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主要规定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措施。根据该条款,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安全交通的基本法律,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行为规范,强调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一条款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明文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员及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者,应予以警告或罚款,金额为五元至五十元不等。若违法者拒不理罚,可依法暂扣其车辆。本条款意在规范行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虽主要着重教育警示,但必要时仍采用强制手段。
2、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客及非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如拒不缴纳罚款,其车辆亦可被扣押。此项法律旨在约束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若违规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主要规定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措施。根据该条款,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本条法规意在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仅限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