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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焰试验机与灼热丝试验仪有哪些区别
针焰试验机用于小火焰起燃源试验,适用于家用电器、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照明、低压电器、电机、电动工具、信息技术设备电气连接件、辅件等电工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组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符合标准:
IEC 60695-11-5:2004、GB/T 4706.1-2005、IEC60335-1、GB5169.5-2008、GB/T 4207-84、IEC 6112、ASTMD 3638、DIN 53480、UL746A、GB/T5169.5-2008
注意事项:
1.点火前,确认气体无泄漏。
2.点火时,不可调整火焰,远离高压脉冲点火器,以防触电。
3.点火后,需等几分种,直到供气稳定后再进行火焰调整。
4.火焰规测量火焰时,光线影响较大,建议暂时关闭照明。
5.点火试验操作前,需先关设备闭门窗。
6.试验完成后,等待两分钟再打开门窗,防止有害气体吸入。
7.试验结束时,先关闭气源,点火烧完管道余气,然后关闭电源。
灼热丝试验仪用于检测灼热元件或过载电阻之类的热源或点火源在短时间所造成的热应力,用以评定相关产品的着火危险性。
符合标准:
IEC60695-2-10~13,(GB/T5169.10-13-2006)《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等》;UL 746A、IEC829、DIN695、VDE0471。
操作提示:
1、试品接触到灼热丝头时,限位电磁铁释放,接受1N砝码拉力只可以向前移动7mm;
2、实验完毕时,将加热按钮弹出,然后将电流调节旋钮旋至小。
注意事项:
1.试验后的清洁
每次试验完成后,如有必要,必须清洁灼热丝顶部上所有前次受试材料的残余物,如使用钢刷进行,若较难清洁残余物,可在清洁前,将灼热丝升高到合适温度,对残余物加热,使其充分熔化,便于清洁。使用钢刷时,不应用力过重,尽量避免清洁导致灼热丝头部的松动,或者热电偶从灼热丝头部滑出。清洁时,应对灼热丝顶部的缝隙也进行相应清洁,避免应残余物积累而导致灼热丝顶部小孔堵塞,影响灼热丝加热。清洁后,还应及时检查灼热丝顶部是否有裂纹。
2.样品安装
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安装稳固,并使样品平面垂直部分中心位于灼热丝顶部,然后大约以10mm/s~25mm/s的速度接近和离开灼热丝。在临近接触时应将接近速度减少到接近零,并且冲击力不超过1.0±0.2N,以避免碰撞。待施加时间到了之后,将灼热丝和试验样品慢慢分开,避免样品进一步受热和空气流动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针焰试验机的具体的安装步骤是怎么样的?
灼热丝试验模拟灼热元件或过载电阻之类热源或点火源短时间所造成热应力用模拟技术评定着火危险性 针焰试验模拟产品内部故障条件下所产生小火焰用模拟技术评定着火危险性对于小零件(或元件)灼热丝试验或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方法适合时引用针焰试验方法
针焰测试仪实验原理是怎样的???
针焰试验机适用于照明、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辅件等电工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组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以及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等进行小火焰起燃源程序仿真试验。
针焰试验机具有自动点火、自动燃烧、具有火焰调节功能且具有火焰测量功能。燃烧器使用的是丁烷气,其纯度不低于95%,并且不允许空气进入到燃烧器管内。注:燃烧器也可以使用丙烷气,但要以丁烷气作为基准气。产生一个试验的火焰,按一定时间去燃烧试验样品,观其着火的危险性。试验机由试验箱动作控制部分和电器控制部分组成。
针焰试验机是用规定尺寸(Φ0.9mm)的针状燃烧器,通以特定燃气(丁烷),以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品,视试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内部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针焰试验方法:
1、试验样品的位置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应安放在正常使用时最可能发生燃烧的位置进行试验。试验样品的固定方法不应对试验火焰或火焰蔓延效应产生影响,应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情况一致。
2、试验火焰的施加
试验火焰应施加在试验样品易于受到火焰影响的表面部位,该火焰由正常使用或故障条件所导致。火焰试验位置的例子见图1(b)和图1(c)。
在有关标准中应规定试验火焰施加的持续时间。GB7000.1-2007中13.3.1规定:试验火焰施加于样品上可能出现最高温度的点,时间10s。
试验火焰应使得火焰的顶部接触到试验样品的表面。试验火焰应在施加规定的时间后移开。
如果在施加火焰时试验火焰跌落物熔化或点燃材料,燃烧器应与垂线成45°度角以防止材料跌落到燃烧器的管内,燃烧器的顶部中心与另一部分的试验样品之间保持8±1mm的距离,任何熔化材料串可忽略。
当有关标准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必须注意确保先前的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后面试验的结果
3、试验样品的数量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试验在三个试验样品上进行。GB7000.1-2007中0.4规定:按照GB7000.1的试验是型式试验,一般选择一个灯具样品进行试验。
4、观察和测量
如果试验样品和(或)规定的铺底层和(或)其周围的部件起燃,应测量并记录燃烧的持续时间(tb)。燃烧持续时间是指试验火焰从试验样品上移开到火焰熄灭,且试验样品、规定的铺底层和(或)其周围部件再也看不到灼热现象的这段时间间隔。
5、试验结果评定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如果试验样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为经得起针焰试验。
①、试验样品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并且规定的铺底层或包装绢纸不起燃。
②、在移去针焰后,试验样品和其周围部件的火焰或灼热持续时间在30s内,即tb30s,其周围部件没有继续完全燃烧且规定的铺底层或包装绢纸不起燃。
针焰试验仪的注意事项
1、防止气体泄漏。
2、防止燃烧或爆炸事故。
3、防止有毒气体或烟雾的吸入。
4、防止有毒残余物的损害人体。
5、防止异物阻塞燃烧管。
6、定期润滑运动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