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 2、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是什么?
- 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实质和核心是什么?
-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与总特征分别是什么
- 5、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 6、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告诉我们,发展的内容与实质在于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作为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新旧事物的区分,不能以时间出现的先后、一时力量的强弱为标志,更不能只靠人们主观上的任意判断,是否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才是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三个,分别是: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有几个不同:
1、含义不同。唯心辩证法是把客观世界归结为精神的基础上去论证精神概念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而唯物辩证法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发展的高级形态。
2、表现形式不同。唯心论认为在现实社会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而唯物辩证法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是宇宙观、认识论与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实质和核心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2、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与总特征分别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三个,分别是: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有几个不同:
1、含义不同。唯心辩证法是把客观世界归结为精神的基础上去论证精神概念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而唯物辩证法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发展的高级形态。
2、表现形式不同。唯心论认为在现实社会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而唯物辩证法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是宇宙观、认识论与方法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构成存在的联系具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件,即存在的外部联系、外内联系、内部联系。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