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盖然性是什么意思?
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高度盖然性,即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
盖然性:类似自然科学里的概率 所谓盖然性,《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
盖然性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高度盖然性,即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那么,在民事诉讼中。
盖然性的解释[probability] 有可能但又 不是 必然的 性质 详细解释 哲学用语。与必然性 相对 。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 词语分解 盖的解释 盖 (盖) à 有 遮蔽 作用的 东西 :盖子。锅盖。瓶盖。膝盖。
盖然性就是可能性,是指有可能但又不是必须的性质。通常意义是在证据没有起到证明事实的情况下,无法证明某个待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而对盖然性较高的证据和事实加以认定。
高度盖然性即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给出定义。
或然性/可能性/盖然性...这三者的意思分别是什么?
1、或然性就是概率的意思。科学依靠的就是或然性(概率)而不是绝对性。可以说,心理科学的研究都要揭示其或然性。 统计学通过对某些数据的处理后能告诉人们在某一特定情境下,事件的或然性是多大。
2、“或然率”是概率的旧称。而一个时间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时候,出现的概率是0~1之间。因此“或然性”指的就是这种性质,即可能性。
3、盖然性拼音: gai ran xing 盖然性解释: 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 盖然性造句: 而实现法律真实这一证明要求的手段,即为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4、或然性:从真前提只能或然地(并非必然地)推出真结论.可能性:是指事物发生的概率,是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着事物发展趋势的量化指标。
高度盖然性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高度盖然性规则是以授予法官职权主义与自由心证理论为前提,是法官以职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方式之一。
法律分析: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证据的高度盖然性原则是指法院基于对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的审查判断之结果,并结合其他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即应当依法对该事实予以认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高度盖然性原则
高度盖然性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指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的高度概率和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裁决。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的意思:法院会根据证据的高度概率和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裁决。高度盖然性就是指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
法律分析: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在学理和实践上,均采用“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所谓盖然性即是可能性。在证据对某一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
高度盖然性理由:第一,符合诉讼效益原则,有助于消除法院对案件客观真实的盲目追求。第二,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法官可以借鉴现代自由心证的规则,结合案情对双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进行自由裁量。第三,有助于实现公平与正义。
现实必要性:高度盖然性规则的产生及其运用绝不是法学理论家们的主观臆造而是有其产生的客观现实必要性。首先,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的不全面性使高度盖然性规则成为必要。
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