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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电话)

壹旭 2023-04-1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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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教育局电话

漳州教育局电话0596-2033912。

漳州市地处福建省南部,枕山面海,气候宜人,四季如春,物产丰富,重视教育向来是漳州区域文化的重要特征。多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把教育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并源,为漳州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漳州市地处福建省南部,枕山面海,气候宜人,四季如春,物产丰富。现辖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南靖、平和、长泰、华安等8个县,面积1.26万平方公里,人口440万,为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祖籍地。

重视教育向来是漳州区域文化的重要特征。早在1300多年前建州伊始,这里便创立了中国最早的书院之一——松州书院。宋元明清,漳州的芝山、龙江、南溪、观澜、东皋、五儒、丹诏、石屏等书院闻名遐尔。

厚实的教育绝陪态文化土壤孕育出许许多多的鸿儒硕士:陈淳、黄道周、蓝鼎元、蔡新、许地山、林语堂、赵以成……如群星璀灿、英华缤纷。

新中国成立后,漳州教育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确立了“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教育事业被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漳州教育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多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把教育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先后做出了科教兴市、加快发展地方高等教育、民办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一系列重要决定,狠抓“两基”。

扎实推进“双高普九”,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乱衫革,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广大教育工作者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全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使得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建立了合理的科学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漳州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中小学校学生转学结果的公示公告?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盯大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申请,转出、转入学校核验证明材料并同意,漳州市教育局审批科审核。截止2018年09月30日,漳州市教育局审批科共审核市直小学张慧靖、市直中学黄婧雯等学生的转学。现将这批学生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从2018年10月09日至10月17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稿卜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市教育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邮编:363000,联系电话:202655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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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漳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介绍如下:

0596-2033912。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灶此漳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01]39号)和《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2001]59号),漳州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猛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枝辩稿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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