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分别是?
-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 3、绩效工资怎么算
- 4、员工绩效考核标准是什么?
- 5、《绩效管理》--绩效指标与标准
- 6、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分别是?
准则一:考核的核心是员工的成长
如何找到鉴别员工能力,激发员工潜力,发挥员工聪明才智的绩效考核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巨大挑战。
所以,绩效考核核心的目的,是为了人的成长,通过人的成长来提升个人的突出业绩,从而促进企业获得良好的效益,没有人的成长,企业谈效益的增长,只能是空中楼阁。
准则二:判断与评定绩效优劣的四张表格
这四张表格是《自我鉴定表》《个人工作记录表》《目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两级上司评价表》,前三张表格是由员工决定,后一张表格由其两级上司来填写,这四张表格构成了员工绩效优劣的评价标准。
准则三:考核贯穿工作全年
日考核组成月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考核始终贯穿全年的工作并与第二年进行衔接,通过考核,员工的表现得到了及时的反馈,表现好的及时得到了表扬肯定,表现不好的,也及时与其沟通。
考核的结果与员工第二年的薪酬、培训、晋升、轮岗等利益联系起来,确立一个明确简单和从现实出发的目标,把这个目标传达给所有的人员,才能达到考核的真正目的。
准则四:目标计划的五个标准
目标计划是全年考核的基础,目标计划必须符合五个标准
1、目标必须具体明确;
2、目标计划必须是可衡量的;
3、目标计划必须是可执行的;
4、目标计划必须是可行的;
5、目标计划必须有时间表。
准则五:绩效考核必须保证沟通畅通无阻
包括面对面的交流,还包括目标标准沟通,绩效结果沟通,绩效面谈等等,另外,员工的自我评定也是一种沟通渠道,员工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希望得到公司哪些帮助等等,都可以在考核时写清楚。
总之,必须进行绩效考核的沟通,让绩效考核成为员工成长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和方法,只有员工成长了,企业的效益才有可能增长。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由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的,没有固定标准,且一般根据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确认,通过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确认具体数额。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x12个月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绩效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
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比如管理岗科员是1740,办事员1620等,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
职工个人奖励绩效月标准额是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 除以7乘以3得到的,比如1740除以7乘以3=746.
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乘以12个月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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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员工绩效考核标准是什么?
绩效考评标准由三个要素组成:标准强度和频率、标号、标度。
1、标准强度和频率
所谓的标准强度和频率,是指评价标准的内容,也就是各种规范行为或对象的程度或相对次数。标准强度和频率属于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2、标号
所谓标号,是指不同强度的频率的标记符号,通常用字母(如A、B、C、D等)、汉字(如甲、乙、丙、丁等)或数字来表示。标号没有独立的意义,只有我们赋予它某种意义时,它才具有意义。
3、标度
所谓标度,就是测量的单位标准它可以是经典的测量尺度(即类别、顺序、等距和比例尺度),也可以是现代数学的模糊集合、尺度;可以是数量化的单位,也可以是非数量化的标号。
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考绩不严,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
这并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并且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强经营组织的指挥机能。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从而使考核成绩好的人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
也可以使考核成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防止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绩效管理》--绩效指标与标准
1、什么是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指标有哪些分类?
评估指标指的是评估因子或评估项目。
根据评估内容分:1)工作业绩评估指标;2)工作能力评估指标;3)工作态度评估指标。
从评估方式是运用具体数据还是人为主观判断来划分可将绩效评估指标分为:1)硬指标:已统计数据为基础把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评估信息,建立评估数学模型,以数学手段求得评估结果,并以数量表示评估结果的评估指标。2)软指标:通过人的主观评估方能得出评估结果的评估指标。3)硬指标与软指标的结合。
“特质、行为、结果”三类评估指标。
2、选择绩效评估指标的原则和依据分别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绩效评估指标选择的依据:1)绩效评估的目的;2)被评估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绩效目标;3)去的评估所需信息的便利程度。
选择绩效指标的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独立性与差异性原则;可测性原则。
3、绩效指标选择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岗位分析——工作流程分析——绩效特征分析——理论验证——要素调查——修订
4、绩效指标量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请举例说明。
5、什么是绩效标准?如何制定绩效标准?
绩效指标包含四个要素即指标名称、指标操作性定义、等级标志、等级定义,其中等级标志和等级定义往往合二为一形成了与绩效指标对应的绩效标准。绩效标准规定了在各个指标上分别应该打到什么样的水平。
定量指标评估标准:加减分法;规定范围法;
定性指标评估标准:通常对指标达成情况给予尽可能详尽的描述,然后以评估表的方式加以明确。
6、请简述构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原则?
1)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原则;
2)少而精原则;
3)目标一致性原则。
7、构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1)设计绩效评估指标库;
2)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选择不同的绩效评估指标;
3)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
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以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办法为例,本次改革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
专业技术人员的减少金额,从最低岗位等级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从最低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0元。那么,经过增加基本工资和减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扣除养老金前实际收入如何变化?经过简单计算得知,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工资由低至高分别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当然,这部分增加的工资,将大部分用来支付个人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个人需缴纳工资8%的养老险和4%的职业年金,12%的总比例至少有360元。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